文獻編纂,必須要有載體,才能夠保存、傳播
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載體,其保存的難易度、傳播的方便性各有不同,如果有一段時間乏人問津,無人翻印傳鈔,久而崩壞毀損,或遇政治事件刻意查禁銷毀,終將亡佚消失。待後人因查閱目錄等原因再次想起,已無書可研究。然而書籍亡佚,市面難尋,並不代表此書真正消失,或許埋藏地下,或許流傳海外,更或許被其他書籍摘錄引用。輯佚正是讓書起死回生之法。
廣義的輯佚
1.經由考古學,從古墓、古城、洞窟、石碑、金屬骨董等處發現,通常是比之前流傳的文獻還要更原始的版本,學術價值更高。
2.經由國際交流,將國內消失,但國外有所保存的文獻,重新收集回來。這些文獻可能保存原樣(如中國傳播到日本、韓國、越南的漢語書籍),也可能經過翻譯(如印度亡佚的佛經可從玄奘翻譯的漢語版本翻譯回梵語)
3.對已經失傳,但其內容等仍以引用的形式保存在其它存世文獻中的文獻材料加以搜集整理,使得佚失的書籍文獻恢復原貌的行為。從所要輯佚的文獻存世情況劃分,輯佚也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全書已經完全亡佚,通過輯佚,讓失傳的文獻重現於世;第二類是全書基本存世,但有少量缺失,通過輯佚,把缺失的部分補全;第三類是全書已經完全亡佚,但是還有前人的輯本存世,通過輯佚,把前人輯本漏輯的部分補上,讓輯本更加完善。後兩類輯佚是廣義的輯佚,它們的實質是補遺。
輯佚的步驟
0.先確定是否真的亡佚,可能保存在叢書中,可能同書異名,避免耗時費力做白工
1.廣泛蒐集資料來源:類書、總集、史書、子書、方志、雜纂雜抄等等
2.從各書之中摘錄佚文
(1)來自他書,非本書佚文者,應刪除
(2)偽作之篇,應當刪除
3.以成書較早、內容較詳者作為底本
4.校勘各版本之間的異同
5.考作者,查出處,辨體裁,試圖恢復篇第
代表性輯佚本/輯校本
馬國翰 玉函山房輯佚書
中醫輯佚本/輯校本
黃龍祥 黃帝明堂經輯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