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對象
脫文:脫字、脫句、脫簡、脫行、脫頁等等
錯位:倒文、錯句、錯簡、錯行、錯頁等等
誤字:字形相近、字音相近、兩字誤為一字、一字誤為兩字、任意竄改者等等
衍文:後人的註釋評論為小字,傳鈔翻刻時誤寫成大字,混入作者正文中,造成衍文
校勘方法
對校法:同書、不同版本、相同段落
本校法:同書、同一版本、不同段落
他校法:不同書、相似段落,抄錄自相同來源
理校法:判別各版本間的對錯,或沒有其他版本時單獨判斷對錯。需要有豐富的學識、充足的理由,方可推斷,諸如文字、音韻、訓詁、語法、歷史、制度等知識。然而若理由不夠充足,僅憑主觀想法,反而有以誤改誤、以誤改正的風險。
校勘紀錄
文字法
對校法:某本作某
本校法:據某篇某某,此當作某
他校法:某書作某
理校法:疑當作某
圖示法
校勘成果
定本式:改正錯誤之處,寫成定本。在注中附校勘記,或在書後附校勘記
底本式:保留錯誤之處,保留底本。在注中附校勘記,或在書後附校勘記
札記式:只保留校勘記單獨刊行。
<在注中附校勘記,未來傳鈔有可能變衍紋的風險>
<在書後附校勘記,未來傳鈔可能遺漏,底本式保留錯誤,定本式若有已誤改誤的情形則不易發現>
訓詁專書
說文解字 方言 爾雅 釋名
校勘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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