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分類系統
最早已知的對生命形式的分類系統由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所建立。他將動物根據運動方式(空中,陸上或水中)分類。在中國,明代李時珍(約1518–1593)在藥典《本草綱目》中,將生物藥材分爲草部、穀部、菜部、果部、木部、蟲部、鱗部、介部、禽部、獸部和人部。瑞士教授康拉德·格斯納(Conrad Gesner, 1516–1565)將當時已知的生物進行了分析性的歸納。
新大陸的發現爲歐洲帶來了很多新奇的動物種類的描述和標本。在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早期,人們開始對動物進行了詳細描述,先是人們熟悉的種類,隨後逐漸擴展,直到形成了基於解剖學基礎的足夠大的知識體系。這些解剖學知識主要來源於醫學解剖學家,隨後昆蟲學家和最初的顯微鏡學者將分類的範圍進一步擴大。
林奈氏分類法
生物分類級別(Taxonomic rank) | |||||
中文 | 拉丁語 | 英語 | |||
域 | regio | domain | |||
界 | regnum | kingdom | |||
門 | phylum | divisio | phylum (動物學) | division (植物學) | |
綱 | classis | class | |||
目 | ordo | order | |||
科 | familia | family | |||
屬 | genus | genus | |||
種 | species | species |
卡爾·林奈(Carolus Linnaeus, 1707–1778)的巨著《自然系統》(拉丁文Systema Naturae)在其一生中被改編過12次(1735年第一版)。在此書中,自然界被劃分爲三個界:礦物、植物和動物。林奈用了四個分類等級:綱、目、屬和種。
林奈所建立了用於命名所有物種的學名的方法,並沿用至今。在林奈之前,命名一個物種需要很長的包括許多單詞的名稱,其中包括了對物種的描述,並且這些名稱不固定。林奈將物種名稱統一成兩個單詞的拉丁文名稱,即學名,由此分開了命名法和分類法。這種生物命名的方法稱作雙名法,具體命名辦法和書寫規則參見雙名法條目。
目前,命名法由命名法規(Nomenclature Codes)所管理。命名包括了不同等級的分類單元的名稱。
動物界–哺乳綱(Mammalia)
–鳥綱(Aves)
–兩棲綱(Amphibia)<包含爬行動物>
–魚綱(Pisces)
–昆蟲綱(Insecta)<所有節肢動物>
–蠕蟲綱(Vermes)<剩下的無脊椎動物>
植物界
單雄蕊綱、二雄蕊綱、三雄蕊綱、四雄蕊綱、五雄蕊綱、六雄蕊綱、七雄蕊綱、八雄蕊綱、九雄蕊綱、十雄蕊綱、十二雄蕊綱、二十雄蕊綱、多雄蕊綱、二強雄蕊綱、四強雄蕊綱、單體雄蕊綱、二體雄蕊綱、多體雄蕊綱、聚藥雄蕊綱、合體雄蕊綱、雌雄同株綱、雌雄異株綱、雌雄雜株綱、隱花植物綱
1886年:三界系統
1904年~國際動物命名法規
1906年~國際植物命名法規(2012改稱國際藻類真菌植物命名法規)
<門、科於上兩個會議後開始使用>
1969年:五界系統
1977年:三域系統
演化論與分類目標的改變
存有大鍊
- 生物固定不變
- 生物有階層,人最近神,越不像人越低下
- 相似特徵是神設計各種生物的模板
- 猿猴為設計上比人低階的生物
- 分類是為了彰顯階層的存在,並方便人類利用其他生物
演化樹
- 生物演化改變
- 生物無高下之分,只有適應環境與否
- 相似特徵是同源演化(來自相同祖先)或同功演化(適應相同環境) 的結果
- 人從猿猴演化而來,人即是猿猴
- 分類是為了確定生物之間的親緣關係,充實演化樹的架構
支序分類法的發展
趨同演化(Convergent evolution)使得型態分類學的親緣關係仍有爭議
1960s後開始利用分子生物學來確定不同物種分別演化的確切年代
最終目標:修正or取代傳統分類
單系群(Monophyletic group):某個最近共同祖先及其所有後代
並系群(Paraphyletic group):某個最近共同祖先,但不包括所有後代
多系群(Polyphyletic group):來自不同分支,不包含共同祖先及其他後代
分類單元應為單系群,避免並系群或多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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